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
一、 单位介绍
根据《市编委关于同意设立温州市鹿城区城中村改造办公室(鹿城区工务局)的批复》(温市编〔2015〕111 号)、区编委会议纪要〔2015〕2 号和《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鹿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若干规定的通知》(温鹿政办〔2014〕3 号)精神,设立温州市鹿城区城中村改造办公室(温州市鹿城区工务局),并与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合署办公,为区政府直属的相当于正科级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具体职责如下:
1)审查拟房屋征收范围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报区政府审定。
2)组织征询旧城区改建项目被征收人改建意愿。
3)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区政府审定。
4)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相关手续。
5)委托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具体工作。
6)指导征收实施单位的征收与补偿行为。
7)与被征收人订立房屋征收补偿协议。
8)建立房屋征收补偿档案,公布分户补偿情况。
9)负责将分户初步评估结果在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示。
10)组织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
11)与生产经营者共同委托评估机构对停产停业损失进行评估。
12)提出补偿决定方案并报请区政府作出补偿决定。
13)对拒不履行征收补偿协议的被征收人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14)调查房屋情况并公布调查结果。
15)对未经产权登记和所有权人不明确的房屋,提请区政府组织有关部门依法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
16)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17)承办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工作。
二、 主要产品使用情况
在宁波的“阳光拆迁项目”取得巨大成果后,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多次来我市调研房屋征收:2014年4月10日,温州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主任莫光辉一行11人来我市考察调研房屋征收信息系统和阳光征收工作开展情况。市征管办陈明明副主任及管理科有关人员接待了来访的客人。
调研结束后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与我方公司成为友好伙伴关系,我们为其承建开发了温州市阳光征收信息系统,以及配套的温州市阳光征收信息系统公开触摸屏系统。该系统开创了温州阳光征收的新模式。
1、温州市阳光征收信息系统:
该系统主要功能模块包含:
1)通知公告:实现多级的通知公告的下发及转发;从制定房屋拆迁计划到房屋拆迁项目结案归档,在各阶段实现对项目实施过程情况的公告,并确定信息公告方式。包括房屋调查登记公告、拆迁方案公告、评估机构选定公告、房屋拆迁公告、安置情况和补偿结果公告、项目报结和项目审计结果公告等。
2)单位管理:包含管理部门、建设单位、实施单位、评估公司等不同类型单位。单位名称、岗位设置、单位下不同角色、人员情况等,以及人员的权限分配等。
3)人员管理:包含管理人员、建设单位人员、实施单位人员、评估人员。
4)征收项目管理:按照拟定拆迁项目计划、拟定征收补偿方案、评估单位估价、实施房屋拆迁、做出补偿决定、强制执行、项目报结及立案归档的流程对项目进行管理。
5)安置房源:安置房源信息进行管理。
6)信访情况:包含信访情况记录查询查看和新增、修改信访情况记录。
7)评估管理:由评估公司信息查询、查看和评估公司人员信息查看组成。
8)跟踪管理:对房屋征收进度进行统一的跟踪管理。
9)统计报表:可以对房屋征收的各种数据进行统计、查询。
2、温州市阳光征收信息系统公开触摸屏系统
通过触摸屏信息公开系统的开发,实现对所有被拆迁人调查信息、拆迁协议签订情况,以及相关政策、公告信息、工作人员的信息发布。方便被征收(拆迁)人了解自己及他人的相关信息,解决信息公开问题。系统符合触摸屏操作特点,设计人性化操作界面,如页面提供触摸滚动、缩放等功能;系统提供身份证识别功能。
公开触摸屏系统的功能模块包括:项目概况、政策法规、补偿方案、公告公示、调查结果、经办人员、评估结果、项目进度、办理指南以及监督举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