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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创新机制,破解棚户区改造困局

发表日期:2016-11-17       文章编辑:网站       浏览次数:3492

日前,市住建委主任郑世海接受《中国建设报》记者专访,就棚户区改造问题向业内推荐宁波做法。7月21日,《宁波创新机制,破解棚户区改造困局》一文在《中国建设报》上刊发。阿建现把原文与您分享。

宁波创新机制,破解棚户区改造困局

位于长江三角洲南翼的宁波市,是世界著名的港口城市和江南水乡,在全国城市综合竞争力排名中始终位居前列。近年来,宁波城乡建设快速发展,一个“山清水秀、天蓝地净、城美人和”的品质之城正逐渐呈现。而在城市现代化发展的历史进程中,宁波的城市建设者始终牢记自己肩负的使命,把解决最困难的普通百姓的住房问题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从稳增长、扩内需的战略大局出发,大规模启动棚户区改造,大力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2014年以来,宁波市启动棚户区改造项目124个,涉及5.6万户、509万平方米;完成棚户区改造265万平方米,其中危旧房改造项目164万平方米,城中村改造项目101万平方米。受到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日前,本报记者专访了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党委书记、主任郑世海。

郑世海告诉记者,棚户区改造是一项利在当前、惠及长远的重大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近年来,宁波市委市政府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浙江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的部署要求,站在对历史、对人民负责的高度,举全市之力,多措并举,创新机制,高效推进,主要做法是:

大力推进棚改中成片危旧房改造,以解“民生之患”

据统计1980年至1995年宁波市共建成住宅房屋1万余幢,建筑面积超过2000万平方米。历经二三十年后,许多房屋已逐渐褪化成功能不足、配套缺失、环境杂乱的老旧住宅,部分房屋安全隐患严重。江东徐戎、奉化锦屏先后发生倒房事件,给宁波带来了切肤之痛。痛定思痛,宁波市委市政府顺应城市发展规律,回应群众殷切期盼,结合棚改契机,及时做出重大决策部署,确定把成片危旧房作为棚户区改造的重点。2014年10月市政府制定出台《关于推进以成片危旧住宅区为重点的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2014-2017年争取完成成片危旧住宅区改造300万平方米,力争通过几年时间的努力,基本消除安全隐患严重的成片危旧住宅区,全面改善城镇居民居住条件。实施一年多来,已完成危旧房改造面积超过100万平方米。

力推进棚改“自主+竞争”模式,以解“征迁之艰

传统征迁工作大都采用行政主导、自上而下的推进方式,往往使老百姓形成政府“要我改”的被动心理和抵触情绪,为了补偿利益最大化而常常抱团对抗,甚至成为“钉子户”,使改造工作陷入久拖不进的胶着状态。宁波市在危旧房改造中探索形成了“自主+竞争”的改造模式,即通过居民竞争性投票确定先行改造区块,让先统一意见、先符合条件的区块先改起来,让先改的居民先得益。街道建立了自下而上的三级工作体系,让群众真正成为改造决策主体,并且多个区块同时启动群众意愿征询投票,原则上同意率最高的区块先行改造,其他区块视改造资金到位情况轮候启动。此方式极大地激发了居民竞争改造的强烈意愿,实现了“改不改,群众说了算”、“谁先改,票数说了算”。

江北区孔浦街道危改项目、宁海县跃龙街道西门危改项目、江东区百丈街道潜龙危改项目先后试点“自主+竞争”改造模式,3个项目中参与试点的14个区块征收意愿征询率和征收签约率全部达90%以上,其中12个区块的签约率达到100%,甚至有7个区块签约率和货币化安置率达到双100%。

大力推进棚改“阳光征收”,以解“公正之惑”

宁波市将“阳光征收”作为推进棚户区改造的重要原则,采用信息化手段作为有效载体,研发了房屋征收的信息监管与信息公开两套信息化管理系统,建立了身份识别系统、被征收房屋补偿信息网上查询平台、房屋征收评估交易案例查询平台。在保障被征收人隐私同时,坚持实行棚改征收补偿信息“九公开”和征收补偿协议“三上网”,及时公开群众关注的信息,并将改造方式、原则、补偿方案、工作流程、住户意愿征询以及签约进展情况公之于众,邀请专业律师和公证人员现场驻点,确保过程依法依规、公开透明,并且做到让群众全程参与、自我监督,真正实现了“监督贯穿全过程、一把尺子量到底”。通过“阳光征收”各项的具体措施,项目征收进度明显加快,矛盾纠纷和遗留问题大幅减少,群众满意度和政府公信力明显提升。

大力推进“一主多元”融资渠道,以解“资金之渴”

宁波市把用足、用活、用好国家棚改优惠政策、争取国开行政策性贷款作为棚改工作重点,按照“成熟一批、申报一批”的原则,组织各地加快棚改项目筛选和申报,并制订出台《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管理办法》,积极指导各地开展政府采购。目前,宁波全市共有70个棚改项目获得国开行、农发行授信支持,已累计放款465亿元;正向农发行对接申报23个棚改项目,计划融资139亿元;18个项目获得商业银行贷款约79亿元,并争取配套基础设施中央补助资金和国家专项建设债券,形成了以国开行资金为主、农发行资金为辅、其他银行资金为补充的棚改融资格局。同时,宁波市设立危旧住房改造统筹专项资金,每年安排统筹资金10亿元,按照“多改造多补助、少改造少补助、不改造不补助”的原则,将各县(市)区获得补助资金和每年度危旧住房改造完成率挂钩,由此倒逼各地抓紧实施危旧住房改造,达到了“四两拨千金”的效果。

大力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以解“库存之急”

宁波市先后出台《关于大力推进住房保障和棚户区改造征收安置货币化的通知》、《关于市属国有企业支持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时选择货币安置的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协议生效之日起24个月内购买本市行政区域内房屋的,最多可获得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35%的货币补偿补助和奖励。同时要求各地原则上不再新建棚户区改造征收安置房项目,并将存量安置房源、多余保障性住房统筹用于棚改安置。

江东区在徐戎危改项目中推出了“货币+存量房拍卖”的安置模式,江北、海曙、镇海等地在项目现场引进第三方房产中介咨询公司,引导被征收户购买市场存量住宅。鄞州、东部新城在多个棚改项目中创新调产安置货币回购政策,对原已签订调产安置协议中尚未安置的可安置面积进行货币回购,缓解拆迁、改造、安置进度不统一的矛盾,分别发放回购资金10.5亿元、22.62亿元,使拆迁家庭能尽快在市场上购买住宅。2015年,宁波市危旧房改造项目的货币化安置率达到了80.6%,其中宁海西门片区等部分项目达到100%。

郑世海告诉记者,2015年开始,宁波市全面实施“提升城乡品质,建设美丽宁波”行动计划,以人性化为原则,结合宁波现实基础和资源禀赋,通过做精中心城区、做强南北两翼和做美镇村,创建“全域化高水平文明之城”,而危旧房既是城市的一道“伤疤”和城市有机更新中一块难啃的“硬骨头”,更是政府和百姓的一块心病,严重影响城市形象和老百姓的生活品质,因此,2016年,宁波市将继续加大危旧房改造力度,通过实施“棚改攻坚”专项行动,自我加压,力争在2016年12月底前,全市新启动棚改面积500万平方米,其中危旧房改造启动300万平方米,城中村改造启动200万平方米,危旧房改造货币化安置比例达到80%以上,城中村改造货币化安置比例达到50%。